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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9-11-22 19:49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均已任期届满,为认真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内民主,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拔到党支部领导岗位上来,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

三、职数设置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系)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1人;思政部、附属学校各支部暂不设副书记;

(二)党员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其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三)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

四、任职条件

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学校党委按照干部工作相关规定统筹把握确定。机关各处室支部书记候选人一般确定为本部门处室负责人。

具体任职条件如下:

(一)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有2年以上党龄;

(二)文化程度一般为大专学历以上,身体健康;

(三)热爱党务工作,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四)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宣传动员、选举、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5日前完成)

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会议、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组织广大党员学习相关党内选举法规,宣传基层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等。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推优选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二)换届选举阶段(12月5日前完成)

1.民主推荐(11月26日前完成)

召开党员大会,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等方式产生候选人推荐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应比拟设党组织委员数多1名。推荐结束后,按照获得推荐票数的多少,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推荐人选。

2.资格审查(11月27日前完成)

候选人推荐人选产生后,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审核,由组织人事处向学校党委汇报。

3.公示(12月1日前完成)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各党组织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和组织人事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满,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4.报批(12月2日前完成)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各二级党组织形成《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请示》报学校党委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委员会组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等。各三级党支部的换届选举请示报所在党总支进行审批备案。

5.选举(12月3日前完成)

选举请示批复后,各基层党组织开始进行选举。由上一届基层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所在党组织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和党员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通过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从候选人中选举出支部委员。

选举程序示例(以7名以上党员支部为例):从4名候选人中先选出3名党支部委员,以得票多的前3名当选;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从3名委员中选1名为党支部书记,以得票多的当选。选举实行当场投票,当场统计,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得赞成票为应到人数半数以上方能当选。

(三)总结阶段(12月5日前完成)

各二级党组织将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审批,各党总支要连同所辖党支部的选举情况一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学校党委审批,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形成批复文件。同时,学校要将选举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全面把握政策要求,正确认识选举工作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发挥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筹备、精心组织,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优势,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规范程序,按章操作。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规范操作,确保选举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学校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维护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对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认真总结,注重归档。选举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

1.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程序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1: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党总支(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负责主持。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二、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在全体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按照20%的差额确定委员候选人×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提交大会选举。

三、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具有选举权人数的1/2,方可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四、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填写选票要用黑色或蓝色水性笔,字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画“〇”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能再选他人。

五、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六、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人,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七、大会选举按监票人、计票人、正式党员就座顺序进行投票。当主持人宣布开始计票时,即终止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打开票箱,统计投票数,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完毕后,由监票人宣布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九、宣读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时,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宣布当选人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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