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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传承优秀文化,建设幸福家庭”活动的通知
2012-05-10 13:20  

各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优秀文化进家庭,提升家庭幸福指数,根据市妇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传承优秀文化,建设幸福家庭”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举办“品读万千经典,共建幸福人家”家庭读书征文活动

以文化学习为重点,以提升家庭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带动广大家庭好读书、读好书,让学习成为家庭活动的核心、家庭生活的新形式和家庭生存的基本状态,积极争当“书香家庭”、“学习型家庭”,努力营造“人人学习,家家学习”的浓厚氛围,组织“品读万千经典,共建幸福人家”家庭读书征文。

1、征文要求:

(1)突出家庭读书主题,体现读书给家庭成员带来的思想共鸣、情感愉悦、精神丰富、知识收获和关系融洽等,谈体会、抒感想、讲启迪。

(2)观点鲜明、内容健康、表述生动、情感真挚。提倡短小精悍的文字、朴实清新的文风。

(3)征文题材体例不限,每篇文章不超过1300字。

(4)征文须是原创作品,发现剽窃将取消评奖资格。

2、投稿方式:

集体推荐和个人投稿两种形式。集体推荐以各工会为单位将作品交学校工会,学校工会对所交作品进行评选,推荐3篇参加市里的评选。个人作品可直接投寄至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市妇联宣研室,邮编255001。为扩大教职工的参与面,欢迎广大教职工以个人投稿方式进行投稿。

征文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家庭读书征文”字样,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zbdszw@163.com

3、征文截止日期:集体投稿截止时间2012年7月10日,个人投稿截止时间2012年8月30日。

4、奖励办法。市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作品将在淄博妇女网刊登,并推荐参加省妇联征文评选。学校奖励视参赛情况另行制定。

二、举办“我家的幸福生活”摄影大赛

开展国际家庭日纪念活动,提升家庭文化社会关注度。将5月15日所在周作为“家庭周”,通过举办“我家的幸福生活”摄影大赛,展示家庭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1、活动时间:2012年8月

2、作品要求:

(1)突出“我家的幸福生活”主题,可从展示家庭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等多角度反映主题;

(2)照片要7寸以上,电子文件分辨率300以上,照片和电子文件要同时报送,并配图片说明;

(3)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不接受电脑特技制作合成照片(照片仅可以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

(4)视角新颖,创意独特,主题鲜明;

(5)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侵权,由侵权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自行承担。

3、奖励办法:

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

4、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请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市妇联宣研室。邮寄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市妇联宣研室,邮编255001,邮箱: zbdszw@163.com。

活动要求

开展“传承优秀文化,建设幸福家庭”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文化强市强校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安排,坚持便民乐民惠民原则,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活动,创出活动品牌,真正把优秀家庭文化融入生活,促进家庭和睦、幸福和进步。

 

                                         淄博师专工会、妇委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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