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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教研室职责
2011-10-12 15:27  

学前教育学院教研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科研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完成各专业课程的教学、管理及科研工作。

2、负责制定、落实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学日历等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妥善安排教师工作;组织相关课程的教材预订和选编工作。

3、负责督促教师制定并完成各专业教学计划、实施方案、课程辅导、考试命题、试卷评阅等工作。

4、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备好课,督促、指导并检查上课、听课、评课等。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各种专项教学检查及综合教学质量评估。

5、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6、积极参加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科学和课题研究,积极申报各级科研基金项目,促进教学与科研的共同进步。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关注、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制定、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培训计划。

8、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学生课外活动,完成各项教育实践实习的指导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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