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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
2012-06-07 11:11  
淄博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行淄博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全体老师:

淄博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及范围:凡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年鉴除外);2011年度市社科联会同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组织的“转型与创新”百题调研活动获奖成果;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调研报告、建议等,在取得相应部门的采纳证明后,亦可申报参评。

二、成果申报办法:各区县的成果由各区县委宣传部组织申报;党校系统的成果由市委党校科研处组织申报;高新区的成果由高新区工委办公室组织申报;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的成果由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工委办公室组织申报;各大企业的成果由各大企业宣传(政工)部组织申报;各大专院校成果由院校科研(社科)处组织申报;市直各部门的成果由各部门的宣传(政工)科组织申报;各社科学会的成果由所在学会组织申报;各民办高校的成果由市高教办组织申报。

参评者必须经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方可申报;署名为“xx单位”的成果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申报。申报者需按要求如实填写《淄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一式三份),提交申报成果材料:文章类一式四份,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著作类八份。

本次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继续设立“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该奖项的评奖对象为:个人或集体以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标准为:必须符合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必须是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对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形成和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必须当年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形成重要决策并付诸实施。该奖项为我市社科成果奖最高奖。有关单位在申报此奖项时,请在评审表首页“备注”栏中注明“申报市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字样,并附报进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的证明材料(市委或市政府正式文件),无证明材料不可申报。

三、其他事项:评奖的具体工作按照《淄博市第二十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均可在www.zbskw.com网上查询、下载。

四、成果申报时间:6月8日前将纸质稿报送到科研处,电子稿发送到zbszkyc@126.com。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申报的将不再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褚宏祥;

电话:3821186。

科研处

2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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