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建工作 | 教学科研 | 招生就业 | 学团工作 
站内搜索:
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教学科研>>科研管理>>正文
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2012-09-14 10:43  

关于申报2012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即将进行。为做好科研成果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校教师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参评成果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2011年以前取得的自然科学类应用成果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者也可申报,但须附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加盖财务章)及相关材料。

(三)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类、文集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四)知识产权存有争议的成果、已获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我校限报5项,申报成果须准确填报所属学科评审组(见附件1)。

(二)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在第一署名人出具委托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也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报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三)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四)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一律整体申报,不受理其中的单卷或单篇成果。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五)申报论文必须在学术性核心期刊(增刊与专辑除外)以上发表,人文社科类外文论文应附中文翻译稿;申报著作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性。

三、申报材料

(一)评审书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附件1)一式2份,并附件材料2份。有关表格可从我处网站下载。评审书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所有附件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任何封面)。

(二)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原件,论文原件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2、著作原件。

3、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下午四点前。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楼322室)。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充分发动,组织好本单位优秀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收齐检查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

(二)申报工作中如有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白洁老师联系。

联系人:白洁、王英 电话3821186

附件1: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

附件2: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自然科学类)

附件3::2012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划分

附件4:2012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

附件5:2012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