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第五届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名额
(一)十佳大学生:2010级、2011级在校大专学生;评选10名。
(二)优秀学生:全日制在校学生;评选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情况;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学校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设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各院系成立评选推荐小组,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系要把“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活动的开展,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奋力上进的信心,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各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的候选人要在院系范围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7日上午11点前,将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推荐表、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附历年成绩单)各一式三份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善伦 路传远
五、评审及表彰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委,对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后报学校审批、表彰;组织对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的宣传、展示活动。
学生处
2012年8月31日
附件:
1、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候选人分配表
2、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3、淄博师专优秀学生推荐表
附件【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各系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附件【淄博师专十佳大学候选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