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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学前教育专业青年教师顶岗锻炼制度
2011-10-12 19:23  

淄博师专学前教育专业青年教师顶岗锻炼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紧紧幼儿园教育实践,紧跟幼儿园发展,切实提高教师幼儿园实践能力,培养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现结合社会发展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教学实际,制定我系《青年教师顶岗锻炼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培训重点,以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为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学前教育专业所有专业课教师,特别是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学校,未在幼儿园从事过实践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其中重点培养在教学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

三、主要形式及要求

1、根据专业建设与教学任务情况,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利用正常教学时间或寒暑假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安排教师到幼儿园进行顶岗实践。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教师须获得合格证书。

2、教师到幼儿园实践,一是了解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师资力量等;二是熟悉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职责及幼儿园的一日生活常规,能组织管理幼儿园的班级工作;三是学习幼儿园的活动设计及编制幼儿园计划、写作幼儿园活动教案;四是结合幼儿园的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切实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4、鼓励教师顶岗实践与学生的顶岗实习和实训结合起来,安排下幼儿园顶岗实践教师时要综合考虑,使教师在完成组织学生实习实训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实践锻炼。

四、考核与管理

1、要结合专业实际,按照优先安排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等原则,每学期末制订详细的下一学期教师学习培训计划,经教务科,办公室审核,主任审批后,按计划组织实施。每学期末,按计划确定参加下一学期实践教师名单、实践课题或任务,经教研科审核,由相关系领导审批后送办公室备案。

2、负责领导到幼儿园实践工作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加强对外出实践教师的管理,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课题或任务的完成。办公室负责检查教师到幼儿园实践落实情况。教师到幼儿园实践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幼儿园的有关制度,服从实践幼儿园管理,认真填写《教师顶岗实践日志》;实践期满,提交实践日志由办公室存档。系通过开设讲座、示范课等形式,结合教师顶岗实践的综合表现,对教师社会实践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明确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3、教师参加师资培训、到幼儿园实践等资料由办公室存档。

4、教师到幼儿园顶岗实践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发放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补贴,并计入到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中。

五、本规定由办教务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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