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精品课程建设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课程负责人:
为深入实施“质量立校”战略,进一步推进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文件精神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与评估办法》、《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意见》等文件,现将2012-2013学年精品课程建设与评选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的建设
1、全校各个专业在校内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均进行建设。
2、各院、系、各课程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优化课程建设方案,挖掘课程建设内涵,精心制作课程网站。
3、课程建设标准要求要高,一律按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
4、要求各院系领导高度重视,动员和任务安排结合,开阔思路,有效的利用本院系师资资源,更要利用好全校的师资资源,打破院系的界限,优势组合,形成良好的建设团队,课程建设中注意以后形成课程群系统建设。
5、各院系在课程建设上,要加大对负责人和团队在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与教师考核挂钩,争取建设更多更高层级的精品课程。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所有申报的课程,重点对学校现有的优秀课程加强建设、进行评选。
(二)评选时间
拟于2012年10月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参加评审的精品课程符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意见》中“建设要求”。
2、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3.申报课程的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网站畅通,能够很好地发挥辅教辅学功能,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课程网站提供40分钟的说课录像,课堂教学录像上网比例达到50%以上,并承诺其余教学录像1年内全部上网。选用国家精品教材、省级优秀教材、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等优秀教材,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不看书面材料,只进行网上评选。
2、评选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对达到校级精品课程要求的将授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并进行重点建设,以后择优推选参加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3、填写2012年度淄博师专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反正面打印、左侧装订)(见附件),经所在系审查同意并加盖所在系公章,于2012年10月8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同时上传到网站。
4、请各院、系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动员,精心组织。
附件:
1、2012年淄博师专精品课程申报表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
3、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
4、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分类体系(高职高专)
5、2012年度淄博师专精品课程评选联系人信息表
6、2012年度淄博师专精品课程评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