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期5周的教育实习即将结束,请按以下要求做好实习成绩鉴定和总结工作:
一、材料收集
11月12日前把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以班级为单位收集起来交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处;学生的教学录相转化为.rmvb格式后以班为单位交给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处,学生要保存好自己的原始教学录相,本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二、实习成绩评定
11月16-24日教育实践任课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鉴定表》和教学录像进行审核,依据本院系教育实习方案所定标准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原则如下:
集中实习学生按“优秀、良好、较好”三个等级评定,“优秀”原则上不超过70%,其余为“良好”或“较好”。
分散实习学生按“优秀、良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六个等级评定,“优秀”原则上不超过10%,“良好”原则上不超过10%。
学生的实习成绩除了填写到《实习成绩表》中外,还要填写到《实习鉴定表》中,《实习成绩表》纸质稿各院系存档。
11月25-26日各院系教务科对教育实践任课教师的鉴定工作进行审核。审核后以院系为单位把《实习成绩表》电子稿于11月27日发zbszsjglk@163.com邮箱中。
三、优秀实习生评选
教育实践任课教师以班为单位推荐10%的学生为“优秀实习生人选”报本院系教务科,各院系教务科再以级部为单位在“优秀实习人选”中选出50%的学生为优秀实习生,并填写《优秀实习生报表》,于11月27日发zbszsjglk@163.com邮箱中。同时并将优秀实习生的教学录相材料保存到“实践教学专用移动硬盘”中,以备教务处检查。
四、实习总结
(一)召开实习交流会
各班教育实践任课教师要利用学生实习结束的第一周时间组织一次实习交流会,对学生的交流情况进行记录和梳理,撰写《实习总结报告》,并将《实习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交本院系教务科。
(二)院系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各院系教务科以教育实践任课教师的总结报告为基础,撰写本院系《实习总结报告》,并填写《实习工作总结表》。以上两表格电子稿于11月20日前发zbszsjglk@163.com邮箱中。
教务处
2013年11月5日